关于孕期糖尿病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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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强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内分泌科
孕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筛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GDM),避免母婴并发症。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需空腹8-12小时后进行,先检测空腹血糖,再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别于饮糖水后1小时、2小时抽血检测血糖值。若空腹血糖≥5.1mmol/L,或1小时血糖≥10.0mmol/L,或2小时血糖≥8.5mmol/L,任一指标异常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节食或剧烈运动影响结果准确性。妊娠期糖尿病高危人群包括年龄超过35岁、孕前超重或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巨大儿分娩史或妊娠期糖尿病史者,此类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早期进行筛查。
若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适量运动和血糖监测控制血糖。未及时干预可能增加胎儿生长受限、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孕妇也可能出现妊娠期高血压或未来发展为2型糖尿病。建议所有孕妇按时完成筛查,结果异常时配合医生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