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症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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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婷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普通内科
食物中毒的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寒战、头晕乏力、脱水休克等。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病毒、寄生虫或化学毒素污染食物引起,需根据病原体类型采取针对性治疗。
进食污染食物后1-6小时内可能出现反复恶心呕吐,常见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食物。呕吐物多为胃内容物,严重时可伴随胆汁吐出。此时需暂停进食,少量多次饮用淡盐水或口服补液盐防止脱水,若持续呕吐超过12小时应就医。
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多表现为脐周绞痛和水样便腹泻,每日排便可达10-20次,粪便可能带有黏液或血丝。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盐酸洛哌丁胺胶囊等止泻药物,同时注意补充电解质溶液。
志贺氏菌、大肠杆菌等病原体感染可能导致体温升高至38-40℃,伴随畏寒发抖等全身症状。此时可物理降温,若高热持续不退需就医进行血常规检查,必要时使用左氧氟沙星片、头孢克肟分散片等抗生素治疗。
肉毒杆菌毒素或某些化学毒素会影响神经系统,导致视物模糊、吞咽困难、肌肉无力等症状。此类中毒起病急骤,需立即就医注射抗毒素血清,延误治疗可能导致呼吸肌麻痹。
严重腹泻呕吐会导致皮肤弹性差、尿量减少、血压下降等脱水表现,婴幼儿及老年人更易发展为低血容量性休克。出现意识模糊、四肢湿冷等症状时需急诊静脉补液,必要时住院监护治疗。
预防食物中毒需注意食材新鲜度,生熟食分开处理,肉类彻底加热至75℃以上。出现症状后应保留可疑食物样本供检测,轻度中毒可口服补液盐调节电解质平衡,但婴幼儿、孕妇及持续发热超过24小时者需及时就医。恢复期饮食宜选择米汤、面条等清淡易消化食物,避免乳制品及高纤维食物刺激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