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应用生长激素

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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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凤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儿科

生长激素禁止应用于骨骺已闭合的成年人、活动性恶性肿瘤患者、严重全身感染急性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活动期以及对生长激素成分过敏者。

1、骨骺闭合:骨骺闭合后骨骼纵向生长停止,使用生长激素可能导致肢端肥大症。需通过X线检查确认骨骺线状态,治疗以控制并发症为主。

2、恶性肿瘤:生长激素可能刺激肿瘤细胞增殖。肿瘤患者需完成根治治疗且经肿瘤科评估无复发迹象后,才可考虑其他适应症的使用。

3、急性感染:严重感染期间使用会加重炎症反应。需待感染完全控制、炎症指标恢复正常后评估使用指征。

4、糖尿病眼病:生长激素可能加重视网膜微血管病变。糖尿病患者需定期进行眼底检查,出现增殖期视网膜病变时应立即停用。

5、过敏体质:对生长激素制剂成分过敏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或过敏性休克。用药前需详细询问过敏史,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抗过敏治疗。

日常需监测血糖、骨关节症状及视力变化,建议每3-6个月复查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水平。饮食注意控制精制糖摄入,适当补充钙质与维生素D,避免剧烈运动以防关节损伤。出现持续性头痛、关节肿痛或视力下降应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