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做宫颈筛查

来源:复禾健康

7934次浏览

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宫颈筛查可通过HPV检测、TCT检查等方式进行。符合以下五种情况之一时建议筛查:年龄≥21岁有性生活史、HPV疫苗接种史不明、既往筛查异常、免疫功能低下、绝经后异常出血。

1、性活跃女性:

21岁以上有性生活的女性应启动筛查。人乳头瘤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定期筛查可发现宫颈上皮内瘤变。建议每3年一次TCT检查,30岁以上可联合HPV检测。

2、HPV疫苗未覆盖:

九价疫苗未覆盖的HPV亚型仍有致癌风险。即使完成疫苗接种,31-65岁女性仍需每5年进行HPV联合筛查。疫苗防护并非100%,持续感染高危型HPV仍需监测。

3、病史异常者:

既往发现CIN2级以上病变、宫颈癌治疗史患者需加强随访。治疗后前2年每3-6个月复查TCT+HPV,病灶切除后仍有复发可能。筛查频率需根据病理分级个体化调整。

4、免疫抑制人群:

HIV感染者、器官移植后患者建议缩短筛查间隔。免疫缺陷状态加速HPV致癌进程,这类人群需每年筛查。CD4计数<200/μL时宫颈癌风险升高3-5倍。

5、绝经后出血:

绝经后阴道流血需立即进行宫颈评估。萎缩性宫颈炎与宫颈癌均可表现为接触性出血,需通过活检鉴别。绝经后女性筛查应持续至65岁无异常史。

日常可补充富含叶酸的全谷物和深绿色蔬菜,适度有氧运动增强免疫力。筛查异常者需避免剧烈运动导致接触性出血。筛查前24小时禁止阴道冲洗或性行为,检查后可能出现少量出血属正常现象,持续出血需就医。65岁以上连续三次筛查阴性且20年内无CIN2+病变者可终止筛查,但既往有高级别病变者需终身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