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几周做

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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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勇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孕妇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孕期重要的检查项目,有助于及时发现血糖异常并采取干预措施。

妊娠24-28周是胎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此时胎盘分泌的激素水平达到高峰,可能拮抗胰岛素的作用,导致孕妇血糖升高。该时段进行筛查能更准确反映孕妇的糖代谢状态。筛查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需空腹8-12小时后先检测空腹血糖,再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别于饮糖水后1小时、2小时采集静脉血检测血糖值。若空腹血糖超过5.1毫摩尔每升,或1小时血糖超过10.0毫摩尔每升,或2小时血糖超过8.5毫摩尔每升,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对于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年龄超过35岁、孕前体重指数超过25、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等,可能需提前至妊娠16-18周进行首次筛查,必要时在24-28周重复检测。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糖尿病筛查,筛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刻意节食或剧烈运动影响结果准确性。若确诊妊娠期糖尿病,需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饮食控制、适量运动和血糖监测管理病情,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治疗,以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