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术后失明可通过药物控制、二次手术、视觉康复训练、心理干预等方式治疗。术后失明可能与手术并发症、视神经损伤、术后感染、基础疾病进展等因素有关。
1、药物控制术后急性眼压升高可遵医嘱使用甘露醇注射液快速降压,配合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等长期控制眼压,需监测视力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
2、二次手术若因滤过泡瘢痕化导致手术失败,可能需行睫状体光凝术或青光眼引流阀植入术,术前需评估残余视功能及角膜内皮状态。
3、康复训练针对残余视力者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使用放大镜等助视器改善生活能力,低视力门诊可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
4、心理干预突发视力丧失易引发焦虑抑郁,建议加入病友互助团体,必要时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家属应协助适应无障碍生活环境。
术后严格遵医嘱复查眼压及视神经状况,避免剧烈运动及揉眼,保持均衡饮食有助于维持眼部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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