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擅自服用药物终止妊娠存在严重风险,必须在医生严格监督下进行规范医疗操作。药物流产仅适用于早期妊娠,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但需排除宫外孕、药物禁忌等情况。
药物流产需在妊娠49天内进行,超过该时限或存在过敏史、肾上腺疾病、青光眼等禁忌症者不可使用。用药前必须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用药后需严密观察出血量及组织排出情况,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大出血、感染或流产不全,须立即清宫处理。药物流产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失败后仍需手术干预。
私自购买堕胎药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部分非法渠道销售的药物成分不明,可能引发子宫穿孔、败血症、多器官衰竭等。药物流产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时需急诊就医。
终止妊娠是严肃的医疗行为,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自行服药处理。建议所有女性在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全面评估后,由专业医生制定个性化方案。流产后应注意休息,补充铁剂和蛋白质,避免剧烈运动,观察身体恢复情况,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采取科学避孕措施可有效避免重复流产对身体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