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如何产生的呢?一是直接受自然界“火热之邪”的侵袭而引起“上火”症状;一是机体内存在的能推动生命机能而看不见的“火”,
由于阴阳失调,失去了正常潜藏功能,而引起“上火”症状。
引发“上火”的具体因素很多。情绪波动过大、中暑、受凉、伤风、嗜烟酒以及过食葱、姜、蒜、辣椒等辛辣之品,贪食羊肉、狗肉等肥腻之品和中毒、缺少睡眠等都会“上火”。
中医把头昏、咽喉肿痛等偏上部位的火热症状叫“上焦火”,把烦热口渴、胃脘痛等中间部位的叫“中焦火”,把便秘、尿赤等偏下部位的叫“下焦火”。又按脏腑开窍,把目赤肿痛称“肝火”,鼻扇气喘称“肺火”,口舌生疮称“心火”等等。结合内在情况,这些火还可统分“虚实”两大类,症状重,来势猛的属实火;症状轻,时间长并伴手足心热、潮热盗汗等的属虚火。这种分类为有关治疗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