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溶解是由于骨骼中骨细胞的活性增加,超过了骨生成的速度,从而导致骨质减少和骨体积减小。虽然骨细胞的活性增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骨骼修复和再生,但当这种活性增加过于剧烈或持续时间过长时,就会产生骨溶解现象。骨溶解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骨折引起的局部性骨溶解,另一种是全身性骨溶解,后者常见于骨质疏松症、恶性肿瘤和某些代谢性骨病。
局部性骨溶解在骨折初始几天内开始出现,并在骨折愈合后逐渐恢复。这种骨溶解主要是由于骨折引起的局部骨细胞死亡和活性增加所致。当骨折发生时,创伤周围的骨细胞受到损伤并死亡,引发炎症反应,并释放出促进骨吸收的细胞因子和酶。这些细胞因子和酶刺激未受损骨细胞增殖和活化,导致骨吸收的增加,而骨生成则受到抑制,从而引起骨溶解。
全身性骨溶解通常与骨质疏松症、恶性肿瘤和某些代谢性骨病有关。在这些疾病中,体内的激素、细胞因子或肿瘤细胞会影响骨细胞的活性和骨代谢的平衡。激素如甲状旁腺激素、糖皮质激素和甲状腺激素等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促进骨吸收的过程,导致骨体重量减轻和骨质减少。恶性肿瘤中的肿瘤细胞能够分泌酸性物质,直接破坏骨组织,进一步导致骨溶解。
骨溶解是由于骨细胞的活性增加超过了骨生成的速度,导致骨体积减小和骨质减少。这种活性增加可以由局部创伤、激素和肿瘤等因素引起,这些因素会影响骨细胞的代谢平衡,导致骨吸收增加和骨生成受抑制,从而引起骨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