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吸入性损伤
吸入性损伤是指吸入有毒烟雾或化学物质对呼吸道所致的化学性损伤,严重者可直接损伤肺实质。其多发生於大面积,尤其是伴有头面部烧伤患者。
吸入性损伤的原因主要是热力作用,但同时吸入性大量未燃烬的烟雾、炭粒、有刺激性的化学物质等,同样损伤呼吸道及肺泡。因此,吸入性损伤是热力和化学物的混合损伤。
吸入性损伤与致伤的环境有关。其往往发生於不通风或密闭的环境,尤其是爆炸燃烧时,此环境内,热焰浓度大、温度高,不易迅速扩散,患者不能立即离开火我;加之在密闭空间,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气体,使患者中毒而昏迷,重则窒息死亡。合并爆炸燃烧时,高温、高压、高流速的气流和浓厚的有毒气体,可引起呼吸道深部及肺实质的损伤。另外,患者站立或奔走呼喊,致热焰吸入,也是致伤原因之一。
吸入性损伤的致伤机理有以下几方面:1、热力对呼吸道的直接损伤:热力包括乾热和湿热两种。火焰和热空气属於乾热,热蒸气属於湿热。当呼入热空气时,声带可反射性关闭,同时乾热空气的传热能力较差,上呼吸道具有水热交换功能,可吸收大量热量使其冷却;乾热空气到达支气管分叉的隆突部时,温度可下降至原来的1/5~1/10。故乾热往往造成上呼吸道损伤。湿热空气比乾热空气的热容量约大2000倍,传导能力较干空气约大4000倍,且散热慢,因此湿热除引起上呼吸道损伤和气管损伤外,亦可致支气管和肺实质损伤。2、有害物质对呼吸道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