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衍民主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产科
怀孕期间可能出现心慌症状,多数属于正常生理现象,少数情况可能与妊娠合并症有关。
妊娠期心慌常见于孕中晚期,主要与血容量增加、心脏负荷加重有关。孕妇体内循环血量从孕6周开始逐渐上升,至孕32周达到高峰,比非孕期增加较多。增大的子宫会压迫下腔静脉,影响血液回流,导致心脏代偿性加快收缩。激素水平变化也会刺激交感神经兴奋,引发短暂心悸感。这类生理性心慌多发生在体位改变、活动后或夜间平卧时,休息后能自行缓解,无须特殊处理。
若心慌伴随胸闷气促、持续胸痛、下肢水肿或血压升高,需警惕妊娠期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病理因素。妊娠合并心律失常虽较少见,但频发室性早搏或房颤可能影响胎儿供氧。既往有心脏病史的孕妇出现呼吸困难伴心悸时,应排除围产期心肌病等严重并发症。
建议孕妇记录心慌发作频率和诱因,避免突然起身或长时间仰卧。每日保证铁和优质蛋白摄入,定期监测血压和胎动。症状持续加重或出现晕厥时,需立即进行心电图和心肌酶检查。妊娠合并器质性心脏病者应在产科和心内科共同监护下完成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