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玮琰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眼科
婴儿眼底筛查通常是有必要的,有助于早期发现先天性眼病或发育异常。新生儿眼底筛查主要针对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母细胞瘤等疾病,通过散瞳眼底检查或广域眼底成像技术实现。
我国《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明确要求对胎龄小于34周或出生体重低于2000克的早产儿进行眼底筛查。这类婴儿视网膜血管发育不完善,高浓度吸氧可能诱发视网膜病变,未及时干预可致盲。筛查通常在出生后4-6周开始,每1-2周重复直至血管发育成熟。足月儿若存在家族性眼病史、宫内感染史或出生时严重窒息等危险因素,也建议筛查。部分三甲医院已将眼底筛查纳入新生儿常规检查项目,使用RetCam等设备能在无创条件下10分钟内完成检查。
对于无高危因素的足月健康婴儿,目前尚无统一筛查标准。但临床中偶见先天性青光眼、视神经发育不良等隐匿性疾病,通过筛查可提早干预。部分家长担忧散瞳药物安全性,事实上筛查使用的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浓度较低,在专业操作下不会影响婴儿健康。若婴儿出现瞳孔持续散大、畏光或烦躁,需及时告知医生处理。
建议家长在新生儿出院前咨询眼科医生评估筛查必要性,筛查后遵医嘱定期复查。日常注意观察婴儿追视反应,若出现眼球震颤、瞳孔发白或持续流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哺乳期母亲可适当增加深色蔬菜和深海鱼类摄入,其中的叶黄素与DHA有助于婴儿视觉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