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鹏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肿瘤中心
乐伐替尼用于肝癌治疗时需严格遵循禁忌证,主要禁忌包括严重肝功能不全、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妊娠期及哺乳期女性、对药物成分过敏者以及近期有活动性出血或血栓形成倾向的患者。
乐伐替尼主要通过肝脏代谢,Child-Pugh分级C级的肝癌患者禁用该药。这类患者可能出现药物蓄积,加重肝性脑病、腹水等肝功能失代偿症状。临床需监测转氨酶、胆红素及凝血功能,必要时改用索拉非尼等替代方案。
乐伐替尼可能引发或加重高血压,收缩压持续超过140mmHg或舒张压超过90mmHg的患者需暂缓用药。用药前应优化降压方案,可联合使用氨氯地平片、缬沙坦胶囊等降压药物,血压稳定后方可考虑治疗。
乐伐替尼具有胚胎毒性,可能导致胎儿畸形。育龄期女性用药期间须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如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系统。哺乳期妇女应停止母乳喂养,避免药物通过乳汁影响婴儿发育。
对乐伐替尼活性成分或辅料(如甘露醇、硬脂酸镁)过敏者禁用。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血管性水肿甚至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停用并给予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抗过敏治疗。
近期有消化道出血、脑出血病史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钠片的患者慎用。乐伐替尼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增加出血概率。血栓高风险患者需评估利弊,必要时联用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预防。
使用乐伐替尼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压、尿蛋白及甲状腺功能,避免与强效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胶囊)联用。饮食需低盐高蛋白,限制葡萄柚摄入。若出现持续头痛、呕血或下肢水肿等症状,应立即就医调整治疗方案。患者须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突然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