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英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产科
怀孕第一个月服用感冒药通常不会直接导致流产,但部分药物可能增加胎儿发育异常的风险。孕期用药需严格遵医嘱,避免自行使用含伪麻黄碱、布洛芬等成分的药物。
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分化的关键阶段,部分感冒药中的成分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解热镇痛类药物如阿司匹林肠溶片可能干扰胚胎着床,含氢溴酸右美沙芬的止咳药可能增加胎儿心血管畸形概率。但现代医学证实,单次小剂量用药通常不会直接引发流产,药物致畸性与剂量、用药时间密切相关。临床更关注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四环素类、利巴韦林等明确致畸药物的情况。
确有极少数案例显示,孕早期大剂量服用米非司酮片等抗孕激素药物可能诱发子宫收缩。某些中药复方制剂如感冒清热颗粒若含活血化瘀成分,理论上可能增加出血风险。但自然流产多由胚胎染色体异常、黄体功能不足等内在因素导致,与偶尔用药无必然因果关系。
建议孕妇出现感冒症状时优先选择物理降温、淡盐水漱口等非药物干预。必须用药时应向产科医生提供药品说明书,选择对乙酰氨基酚片等相对安全的B类药物。孕5-8周可进行超声检查确认胚胎发育情况,妊娠12周前建档时需完整告知用药史以便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