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眼科
标准视力表检查距离为5米,部分便携式视力表可缩短至2.5米或3米。
常规对数视力表(如国际标准视力表)要求被测者站立在5米距离处进行检查,该距离设计基于视角原理,确保视标缺口对应1分视角的精确测量。若检查空间受限,可采用镜面反射法或2.5米距离配合缩小版视标使用,此时需在结果记录时注明测试距离。儿童视力筛查或社区体检中常见的3米视力表,需按公式换算为等效5米视力值。无论采用何种距离,检查环境光照应保持500-1000勒克斯,避免阳光直射或背光干扰。视力表悬挂高度以1.0行视标与被检者眼睛平齐为准,同时需确保视标印刷清晰无磨损。
建议定期进行视力检查,青少年每3-6个月复查一次,成人每年检查一次。日常注意保持用眼距离,阅读时保持30厘米以上间距,使用电子设备每20分钟远眺20秒。出现视力模糊、眼疲劳等症状时应及时到眼科就诊,排除屈光不正或器质性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