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玮琰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眼科
激光手术矫正近视需满足年龄18-50岁、近视度数稳定1年以上、无活动性眼病等基本条件。主要评估指标包括角膜厚度大于480微米、近视度数100-1200度、散光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压在正常范围内,且排除圆锥角膜、青光眼等禁忌症。
激光手术对近视患者的眼部条件有严格要求。术前需通过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测量、泪液分泌测试等十余项检查。角膜中央厚度不足480微米者手术风险较高,可能引发角膜扩张等并发症。近视度数在100-1200度范围内的矫正效果较理想,超过1200度的高度近视可能需联合其他手术方式。散光度数超过600度时,常规激光手术矫正效果会明显下降。眼压持续超过21mmHg需先排查青光眼,活动性角膜炎、严重干眼症等眼表疾病患者须治愈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因激素波动影响角膜形态,应暂缓手术。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预防感染,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日常生活中应避免揉眼、游泳等可能损伤角膜的行为,外出佩戴防紫外线眼镜保护角膜。术后早期可能出现眩光、干眼等症状,多数在3-6个月内逐渐缓解。若视力回退明显或出现持续眼痛、视力骤降等情况需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