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珊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妇产科
剖腹产产假一般为98-128天,具体天数与地方政策、用人单位规定等因素有关。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剖腹产属于难产范畴,因此剖腹产产假通常为113天。部分省份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了产假天数,如广东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剖腹产产假合计可达193天。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地区对晚育、多胞胎等情况还有额外假期规定。
建议产妇提前了解当地最新产假政策,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具体休假天数及工资发放标准。休产假前可做好工作交接,产假期间注意休息与营养补充,定期进行产后复查。如遇产假权益受损情况,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