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新宇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心血管内科
孕妇患有心脏病最危险的时期是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这三个阶段因血流动力学变化显著,可能诱发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
妊娠32-34周时孕妇血容量达到高峰,较孕前增加超过40%,心脏负荷急剧加重。此时心肌耗氧量增加,心率加快,原有心脏代偿功能不足的孕妇易出现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症状。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可能因二尖瓣狭窄导致肺淤血加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可能出现左心衰竭。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睡眠时采取半卧位减少回心血量。
分娩期宫缩会使心排血量增加20%-30%,第二产程屏气用力时血压波动可达50mmHg。先天性心脏病孕妇可能因血流剪切力变化诱发心律失常,主动脉瓣狭窄患者有猝死风险。建议选择硬膜外麻醉减轻应激反应,避免使用麦角新碱等收缩血管药物,必要时行产钳助产缩短第二产程。
产后3天内子宫收缩使大量血液回流循环,加之分娩后组织间液重吸收,容易发生急性肺水肿。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可能出现心功能急剧恶化,需持续心电监护48小时。哺乳会进一步增加心脏负担,心功能III级以上者建议人工喂养。所有心脏病孕妇产后均应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避免感染诱发细菌性心内膜炎。
心脏病孕妇需从孕早期开始定期进行心脏超声和NT-proBNP检测,妊娠20周后每周产科检查。日常保持每天8小时睡眠,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活动,出现心悸气短加重、咯粉红色泡沫痰等症状时需立即住院治疗。饮食采用低盐高蛋白原则,每日食盐不超过4克,适量补充含铁食物预防贫血加重心脏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