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宫颈癌还能生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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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中玉 副主任医师

曲中玉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妇科

宫颈癌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病情分期和治疗方式综合评估,早期患者经规范治疗后可能保留生育功能,中晚期患者通常不建议妊娠。

对于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的宫颈癌,锥切术后若切缘阴性可保留子宫,术后密切随访1-2年无复发迹象时,在医生监测下可尝试妊娠。IB1期肿瘤直径小于2厘米者,部分患者可选择根治性宫颈切除术保留子宫体,术后有概率自然受孕,但需警惕宫颈机能不全导致流产风险。这类患者妊娠期间需每2周进行宫颈长度监测,必要时行宫颈环扎术。保留生育功能的手术可能增加肿瘤复发概率,需在术前充分评估病灶范围,排除淋巴结转移。

IIB期及以上晚期患者因需接受根治性子宫切除术或放化疗,将永久丧失生育能力。同步放化疗会导致卵巢功能衰竭,即使冻存卵巢组织,盆腔放疗仍可能损伤妊娠所需的子宫环境。部分IA2-IB2期患者虽可考虑新辅助化疗后行保育手术,但存在化疗药物对卵子质量的潜在影响,且术后需延迟受孕时间至完成全部治疗后的2-3年,此时年龄因素可能进一步降低受孕概率。

有生育需求的宫颈癌患者应在治疗前与妇科肿瘤医生及生殖专家充分沟通,早期患者可考虑卵子或胚胎冷冻等生育力保存措施。妊娠后需在高危产科及肿瘤科联合随访下严密监测,分娩方式多选择剖宫产以避免肿瘤经产道播散。产后仍需长期随访,每3-6个月进行HPV检测和阴道镜检查,哺乳期结束后需评估是否需补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