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英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产科
自然流产后不一定需要清宫,需根据子宫内残留物情况决定。自然流产是指妊娠在28周前自然终止,若流产完全,子宫内无残留物,通常无须清宫;若流产不完全,存在妊娠组织残留,则可能需要清宫。
自然流产后若子宫收缩良好,阴道出血逐渐减少至停止,超声检查显示宫腔内无异常回声,提示流产完全。此时无须清宫,身体可通过自然机制排出少量残留物,适当休息并遵医嘱服用益母草颗粒、新生化颗粒等药物促进子宫恢复即可。流产后1-2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情况,期间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
若流产后阴道出血持续超过2周,出血量增多或出现发热、腹痛,超声提示宫腔内存在妊娠组织残留或异常血流信号,可能需行清宫术。清宫可选用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术后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如头孢克肟分散片、甲硝唑片等,并配合缩宫素鼻喷雾剂促进子宫复旧。残留组织较大或合并感染时,清宫是必要治疗手段,可避免大出血、宫腔粘连等并发症。
自然流产后应保持会阴清洁,每日用温水清洗外阴,2周内禁止盆浴及游泳。饮食上多摄入富含优质蛋白的鱼肉、鸡蛋及含铁丰富的动物肝脏,帮助恢复气血。1个月内避免重体力劳动,6个月内做好避孕措施。若出现异常出血、腹痛加剧或发热,需立即就医排查感染或残留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