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芳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妇产科
怀孕期间一般建议在6-8周、11-13周、20-24周、28-32周、36-40周进行B超检查。B超检查是孕期胎儿发育监测的重要手段,不同阶段检查目的各有侧重。
6-8周B超主要用于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或葡萄胎等异常情况,同时观察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11-13周需进行NT检查,通过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此时胎儿头臀长约为45-84毫米。20-24周为系统性排畸检查,需全面筛查胎儿结构发育是否正常,包括颅脑、心脏、脊柱、四肢等器官,此阶段胎儿各结构已基本成形且羊水量适中,图像清晰度较高。28-32周B超侧重评估胎儿生长指标与胎盘功能,监测是否存在生长受限或羊水异常。36-40周临近分娩时需确定胎位、估测胎儿体重、评估胎盘成熟度及脐带血流情况,为分娩方式选择提供依据。每次B超检查时间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由产科医师调整,高危妊娠可能需增加检查频次。
孕期应按时完成规范产检,除B超外还需结合胎心监护、血液检查等综合评估胎儿状况。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当憋尿,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操作。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或胎动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就医进行急诊B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