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英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产科
剖腹产后通常可以要第三胎,但需综合评估子宫瘢痕愈合情况及妊娠风险。既往有两次剖宫产史者再次妊娠可能面临瘢痕妊娠、胎盘植入、子宫破裂等风险,建议孕前进行超声评估瘢痕厚度及盆腔粘连情况。
对于子宫下段瘢痕愈合良好且厚度超过3毫米的孕妇,在严密监测下可考虑妊娠。这类人群需在孕早期通过超声排除瘢痕妊娠,孕中晚期定期评估胎盘位置及子宫下段肌层连续性。妊娠间隔建议控制在18-24个月,有助于降低子宫破裂风险。孕期需控制胎儿体重增长,避免巨大儿增加子宫张力。
若存在子宫瘢痕愈合不良、瘢痕厚度不足2毫米或既往有子宫破裂史,再次妊娠风险显著增高。这类情况可能需通过宫腔镜或MRI评估子宫瘢痕愈合质量,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接受瘢痕修复手术后再考虑受孕。妊娠期间需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选择具备紧急剖宫产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产检。
计划妊娠前建议进行全面的孕前检查,包括妇科超声、内分泌及代谢指标筛查。妊娠后需加强产前检查频率,孕晚期每周进行胎心监护。分娩方式需由产科医生根据子宫瘢痕情况、胎儿大小及胎位综合判断,多数情况下仍需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后应严格避孕2年以上,为子宫修复预留充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