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婷副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普通内科
孕期正常体温范围一般为36.1-37.2摄氏度,略高于非孕期基础体温。妊娠期体温变化主要与激素水平波动、代谢率增加等因素有关。
妊娠早期因孕激素水平升高,体温可能维持在36.9-37.2摄氏度,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随着妊娠进展,体温通常会逐渐回落至36.5-37摄氏度。测量时应选择早晨安静状态下口腔或腋下体温,避免运动、饮食后立即测量。若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或低于36摄氏度,可能提示感染、甲状腺功能异常等情况。孕期体温监测需注意环境温度影响,夏季高温或冬季低温环境可能导致测量偏差。电子体温计与水银体温计均可使用,但需确保测量方法规范。单次异常体温若无其他症状可复测确认,持续异常需结合胎动、宫缩等情况综合评估。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体温监测,穿着透气衣物避免过热,高温天气减少外出。出现发热伴随头痛、寒战或胎动异常时,应及时就医排查感染等病理因素。日常注意补充水分,避免长时间处于空调直吹环境,维持室内适宜温湿度有助于体温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