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糖筛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效果最佳。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孕妇血糖异常,主要有孕早期高危人群筛查、孕中期常规筛查、孕晚期复筛等时机选择。
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可在孕12周前提前筛查。高危因素包括高龄妊娠、孕前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等。早期筛查可采用空腹血糖或随机血糖检测,异常者需进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试验。
孕24-28周是糖筛的黄金时期。此时胎盘分泌的胰岛素拮抗激素达高峰,能真实反映孕妇胰岛素抵抗状态。推荐采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需空腹8小时后检测空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
孕32-34周需对早期筛查异常但未达诊断标准者进行复筛。此阶段胎盘功能进一步增加,可能暴露潜在的糖代谢异常。复筛方法与孕中期相同,同时需加强血糖监测频率,每周至少检测1次全天血糖谱。
多胎妊娠孕妇建议提前至孕16周首次筛查。瘢痕子宫孕妇若需要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4周完成糖筛。超重孕妇需在孕早期、孕中期各筛查1次,必要时增加检测次数。
筛查异常者需接受营养科指导,进行医学营养治疗。可考虑使用胰岛素类似物如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地特胰岛素注射液等控制血糖。建议每日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定期复查糖化血红蛋白水平。
建议孕妇在糖筛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刻意节食影响结果准确性。检查当天应清晨空腹就诊,携带孕期保健手册。筛查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应按要求定期产检,保持适度运动如孕妇瑜伽、散步等,注意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糙米等作为主食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