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芳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妇产科
整个孕期的检查主要包括孕早期检查、孕中期检查和孕晚期检查。孕期检查有助于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和孕妇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
孕早期检查一般在怀孕12周内完成。主要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检测、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等基础检查。妇科检查评估子宫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并排除宫外孕,测量胎儿头臀长评估孕周。甲状腺功能检查有助于发现甲状腺功能异常。TORCH筛查可检测弓形虫、风疹病毒等感染风险。
孕中期检查通常安排在怀孕13-27周。最重要的唐氏综合征筛查可选择血液检查或联合超声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孕18-24周进行系统性超声检查,评估胎儿各器官发育情况,排除结构性异常。孕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必要时进行血型抗体筛查和胎儿心脏结构超声检查。定期监测血压、体重增加和尿蛋白情况。
孕晚期检查从28周持续到分娩。孕32-34周复查血常规和肝功能,评估贫血和胆汁淤积情况。孕34周后开始每周胎心监护和非应激试验。孕36周左右复查B超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和胎盘成熟度。定期测量宫高腹围评估胎儿生长速度。孕37周后增加产检频率,必要时进行阴道检查和骨盆测量。特殊情况需增加胎心监护和超声检查次数。
孕期检查应根据个人情况调整检查项目和频率。保持规律产检可及时发现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高危情况。孕妇应遵医嘱按时完成各项检查,避免吸烟饮酒,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有任何不适如阴道出血、剧烈头痛、视力模糊等应及时就医。定期与产科医生沟通,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分娩准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