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蕾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内分泌科
甲亢期间怀孕孩子一般是可以要的,但需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并接受规范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能由格雷夫斯病、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等因素引起,建议妊娠全程在内分泌科及产科医生指导下控制病情。
多数甲亢患者通过药物控制可使甲状腺激素水平维持在正常范围,胎儿发育不受显著影响。妊娠早期需避免使用甲巯咪唑等可能致畸药物,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片。治疗期间应每4-6周复查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孕期注意补充含铁、钙及维生素D的食物,维持血红蛋白在110克每升以上。
若出现甲状腺危象、严重心功能不全或药物控制不佳等情况,可能增加流产、早产风险,此时需综合评估母婴安全。未控制的甲亢可能导致胎儿甲状腺肿、低体重等情况,孕中晚期需加强胎儿超声监测。极少数患者因病情危重需考虑终止妊娠,该决策需由多学科团队共同讨论。
建议孕前3个月将促甲状腺激素控制在0.1-2.5毫单位每升的理想范围。产后哺乳期可继续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用药后3-4小时再哺乳。新生儿出生后需常规筛查甲状腺功能,注意观察有无甲状腺功能异常表现,定期随访至儿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