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鹏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肿瘤中心
皮肤癌通常由长期紫外线辐射、化学物质接触、遗传因素、免疫抑制及慢性皮肤损伤等多因素共同导致。皮肤癌的发生与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黑色素瘤等病理类型相关。
长期暴露于紫外线是皮肤癌的主要诱因,尤其是UVA和UVB波段的光线可损伤皮肤细胞DNA。户外工作者或频繁日光浴者更易出现皮肤红斑、色素沉着等光老化表现,进而增加癌变概率。日常需使用广谱防晒霜并避免正午紫外线高峰期外出。
长期接触砷化物、煤焦油等化学致癌物可能诱发鳞状细胞癌。相关从业人员可能出现局部皮肤增厚、角化等症状,需穿戴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皮肤筛查。致癌物可通过皮肤吸收或呼吸道进入体内累积致病。
着色性干皮病等遗传性疾病患者因DNA修复机制缺陷,对紫外线异常敏感,幼年即可出现皮肤癌变。典型表现为雀斑样皮疹迅速发展为恶性肿瘤。这类患者需严格避光并定期进行皮肤监测。
器官移植后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HIV感染者,因免疫监视功能下降,皮肤癌发病率显著增高。可表现为多发不典型皮肤新生物,常见卡波西肉瘤等特殊类型。维持合理免疫状态有助于降低风险。
长期未愈合的烧伤瘢痕、慢性溃疡等病变区域易发生癌变,常见马乔林溃疡等特殊类型。这类病变初期可能表现为边缘隆起的顽固性溃疡,需及时进行病理活检明确性质。
预防皮肤癌需建立综合防护体系,每日使用SPF30以上的防晒产品,穿戴宽檐帽与防紫外线衣物。避免使用日光浴设备,高危职业者应按规范使用防护器具。定期自我检查皮肤新发色素痣或溃疡,关注其大小、形态、色泽变化。具有家族史或既往皮肤病变者应每6-12个月接受专业皮肤镜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组织病理学诊断。术后患者需遵医嘱复查并加强防晒护理,避免局部复发或新发病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