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胜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乳腺癌术后化疗时间需根据病理分期、分子分型及患者恢复情况综合评估,通常建议术后2-8周内开始。
Ⅰ期乳腺癌术后若无高危因素可豁免化疗,需化疗者多在术后4周内启动。术后恢复良好的患者可提前至2-3周,需结合伤口愈合、血象及肝功能等指标评估。早期患者化疗方案多选择AC阿霉素+环磷酰胺或TC多西他赛+环磷酰胺等短周期方案。
Ⅱ-Ⅲ期患者术后化疗建议在4-6周内进行,需等待病理免疫组化结果确定方案。HER2阳性患者需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三阴性乳腺癌常采用含蒽环类+紫杉类药物的强化方案。延迟超过8周可能影响生存获益。
接受术前新辅助化疗的患者,术后需根据病理完全缓解pCR情况调整方案。未达pCR者应在术后4周内开始辅助化疗,方案可能更换为卡培他滨等药物。pCR患者可沿用原方案完成既定周期。
老年或合并基础疾病患者需延长至6-8周,重点评估心肺功能及营养状态。接受乳房重建术者需待皮瓣存活稳定后化疗。化疗前需完成中心静脉置管等准备工作。
姑息性手术后化疗需个体化安排,存在骨转移者需先进行双膦酸盐治疗,脑转移患者可能需推迟化疗优先全脑放疗。转移灶基因检测结果可能改变化疗药物选择。
术后化疗期间需保证每日蛋白质摄入量≥1.2g/kg,推荐鱼肉、鸡胸肉及乳清蛋白粉。每周进行3-5次30分钟有氧运动,如快走或游泳。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及心功能,出现发热或心悸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完成化疗后应每3个月复查肿瘤标志物及影像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