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胜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乳腺癌放疗期间可遵医嘱联合内分泌药物治疗,具体方案需根据激素受体状态、治疗阶段及个体耐受性综合评估。
激素受体阳性患者需持续内分泌治疗,放疗期间口服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如来曲唑、阿那曲唑可降低复发风险。受体阴性者无需此类药物。
辅助放疗常与内分泌治疗重叠,术后5年内分泌治疗不可中断。新辅助放疗阶段需暂停内分泌药以保留手术机会,但转移性患者需持续用药控制病灶。
他莫昔芬可能增加放射性肺炎风险,需加强肺部监测。第三代芳香化酶抑制剂与放疗协同性较好,但可能加重骨关节疼痛等副作用。
放疗期间常见皮肤反应与消化道不适,联合内分泌药可能加重潮热、疲劳。建议使用润肤霜护理照射区皮肤,必要时用帕罗西汀改善更年期症状。
70岁以上患者需评估骨质疏松风险,同步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出现3级以上放射性皮炎或肝功能异常时,需暂缓内分泌治疗。
放疗期间应保持高蛋白饮食如鱼肉、鸡蛋,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定期监测血常规、肝功能和骨密度,治疗结束后仍需持续5-10年内分泌治疗。出现持续发热、严重皮肤溃烂或呼吸困难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