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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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胜 主任医师

胡兴胜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乳腺癌放射治疗的适应证包括肿瘤切除术后辅助治疗、保乳手术后全乳照射、局部晚期乳腺癌降期治疗、转移灶姑息治疗、高风险患者预防性照射。

1、术后辅助:

乳腺癌根治术或乳房切除术后,存在淋巴结转移、肿瘤直径大于5厘米、切缘阳性等高危因素时需行辅助放疗。放疗可降低局部复发率,常用技术为胸壁及区域淋巴结照射,剂量通常为45-50Gy。

2、保乳治疗:

保乳手术后全乳放疗是标准治疗方案,适用于临床Ⅰ-Ⅱ期患者。全乳照射剂量40-50Gy后需对瘤床追加10-16Gy,可联合三维适形放疗或调强放疗技术降低心脏和肺组织受量。

3、降期治疗:

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通过新辅助化疗后,对残留病灶进行放疗可提高局部控制率。T3-T4或N2-N3期患者需照射患侧乳房/胸壁及区域淋巴结,部分病例可联合术中放疗。

4、姑息治疗:

骨转移、脑转移等晚期患者可采用短程放疗缓解疼痛或神经症状。骨转移常用8Gy单次或20Gy分5次照射,脑转移可行全脑放疗或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

5、预防照射:

BRCA基因突变携带者行预防性乳房切除术后,对胸壁进行预防性放疗可进一步降低残存乳腺组织癌变风险。照射技术需采用电子线或浅层X线保护深层器官。

乳腺癌放疗期间需注意皮肤护理,避免使用刺激性洗剂,穿着宽松棉质衣物。治疗期间应保证每日摄入1.2-1.5g/kg蛋白质,补充维生素B族和抗氧化营养素。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或游泳,可改善治疗耐受性。出现Ⅲ度以上放射性皮炎或持续乏力时应及时就诊,治疗结束后需定期随访监测远期心脏毒性及第二原发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