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鹏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肿瘤中心
皮肤癌不会传染,该病是自身细胞恶变所致,不具备传染性。
皮肤癌的发生主要源于机体内部细胞的基因突变,这种突变导致细胞失去正常控制而无限增殖,形成恶性肿瘤。无论是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还是恶性黑色素瘤,其本质都是患者自身体内异常细胞的堆积,并不包含任何具有传染能力的病原体,如细菌、病毒或真菌等。因此,与皮肤癌患者进行日常接触,包括握手、拥抱、共用餐具、同床共枕甚至照顾患者的伤口,都不会导致健康人患上皮肤癌。癌细胞在离开原宿主进入另一个健康人体后,会被受体的免疫系统迅速识别并清除,无法在异体内存活和生长。大众对于癌症传染的恐惧往往源于对疾病机制的不了解,将癌症与某些由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混淆。虽然部分皮肤癌的发生可能与人类乳头瘤病毒或长期紫外线照射有关,但病毒本身的传播不等于癌症的直接传播,且癌症本身绝非通过空气、飞沫或接触传播的疾病。明确皮肤癌不传染这一事实,有助于消除社会对患者的歧视,让患者得到应有的家庭支持和社会关爱,这对于患者的心理康复和后续治疗至关重要。
日常生活中应做好防晒措施,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强烈紫外线下,定期进行皮肤自查,发现不明原因的肿块、溃疡或痣的变化及时就医,同时给予皮肤癌患者充分的理解与支持,保持正常的社交互动无须担忧被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