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怀孕超过28周后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医学上称为围产期。
我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妊娠28周后非医学指征不得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医学指征包括严重胎儿畸形、妊娠危及孕妇生命等情况,需由两名以上医师共同评估并出具证明。孕周计算从末次月经首日开始,超声检查可辅助确认实际孕周。
妊娠49天内可采用药物终止,需在医生监护下使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妊娠10周内可行负压吸引术,术后需观察出血情况并预防感染。两种方式均需提供超声检查报告及血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妊娠14-28周需住院实施引产手术,常用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配合缩宫素静脉滴注。此阶段手术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出现大出血、羊水栓塞等并发症,术后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并给予抗生素治疗。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术后均应休息2-4周,避免重体力劳动和性生活。饮食需保证优质蛋白和铁元素摄入,如瘦肉、动物肝脏等,促进子宫内膜修复。出现持续腹痛或发热需及时复诊,术后1个月需复查超声了解宫腔恢复情况。心理疏导尤为重要,可通过专业心理咨询缓解终止妊娠带来的情绪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