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狂症属于几级精神病

崔界峰 副主任医师

崔界峰副主任医师 北京回龙观医院  临床心理科

躁狂症属于三级精神病。精神疾病分级主要依据症状严重程度、社会功能损害及危险性评估,躁狂症在临床分类中通常被划分为三级精神病,主要特征有情绪高涨、思维奔逸、活动增多等。

1、分级标准:

三级精神病指症状明显但可控,患者存在显著情绪和行为异常,可能影响日常生活或他人安全,但尚未达到需强制医疗的程度。躁狂症发作期间可能出现过度消费、攻击性言语等行为,但多数患者间歇期社会功能部分保留。

2、核心症状:

躁狂症典型表现为情感高涨、睡眠需求减少、言语急促、意念飘忽等。部分患者伴随夸大妄想或易激惹,这些症状持续一周以上即符合诊断标准,症状强度通常低于一级精神病的完全现实感丧失。

3、功能影响:

患者工作学习效率可能暂时提升,但伴随注意力涣散导致质量下降。人际交往中易产生冲突,经济行为失控常见,这些表现符合三级精神病对部分社会功能损害的界定。

4、鉴别要点:

需与精神分裂症等一级精神病区分,躁狂症患者通常无持久性幻觉妄想。与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相比,躁狂期社会功能损害较轻,此特点支持其三级分类。

5、治疗原则:

以心境稳定剂如碳酸锂、丙戊酸钠为主,配合心理治疗改善认知。急性期需短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如喹硫平控制症状,这种药物干预强度也符合三级精神病的治疗特征。

躁狂症患者日常需保持规律作息,避免咖啡因和酒精刺激。家属应学习识别复发先兆如睡眠减少、语速加快等,定期陪同复诊监测血药浓度。建议进行慢跑、瑜伽等适度运动帮助稳定情绪,饮食注意补充欧米伽3脂肪酸和B族维生素,避免高糖饮食诱发情绪波动。社会支持方面可加入患者互助小组,减轻病耻感对康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