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胜主任医师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皮肤癌患者是否需要住院取决于肿瘤类型、分期及治疗方案,早期患者通常门诊治疗即可,中晚期可能需要短期住院。
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多采用门诊手术切除,而黑色素瘤或晚期病例因需扩大切除或淋巴结清扫,常需住院3-5天。莫氏显微手术若需分阶段病理检查,也可能安排短期住院观察。
原位癌0期通过冷冻、光动力等门诊治疗可完成;浸润性癌Ⅰ-Ⅱ期若病灶较大需植皮修复,需住院1周左右;Ⅲ期以上伴随淋巴结转移时,住院周期可能延长至2周以上。
单纯切除术、电干燥刮除术等门诊操作无需住院。放疗若为浅表照射可门诊进行,但质子治疗等特殊放疗需短期住院。免疫治疗如使用帕博利珠单抗等药物时,需住院监测不良反应。
高龄或合并心血管疾病者,术后需住院监测生命体征。创面感染风险高的糖尿病患者,住院期间可进行专业伤口护理。疼痛控制困难的患者需住院调整镇痛方案。
需植皮或皮瓣转移的重建手术,住院期间要观察血运情况。淋巴结清扫术后需留置引流管5-7天,住院便于管路护理。靶向治疗初期可能出现高热等反应,需住院对症处理。
皮肤癌患者治疗后应避免紫外线照射,穿着防晒衣物并使用SPF30以上防晒霜。术后饮食增加优质蛋白如鱼肉、豆制品促进创面愈合,限制辛辣刺激食物。定期进行皮肤自检,关注新发色素痣变化。康复期可进行散步、太极等低强度运动,避免剧烈活动导致伤口张力增加。术后3个月内每月复诊,2年内每3个月随访,5年内每半年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