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启刚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妇科
紧急避孕药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有效,但效果随服药时间延迟而降低。避孕效果主要受服药时间、药物类型、个体代谢差异等因素影响。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如毓婷需在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服药时间超过24小时后避孕成功率从95%降至约85%,48小时后可能不足60%。米非司酮类紧急避孕药如司米安需在120小时内服用,但同样存在时效递减规律。
紧急避孕药通过抑制排卵、干扰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若服药时已发生排卵或受精卵完成着床,药物将失效。排卵期前后使用失败率更高,可能伴随恶心、月经紊乱等副作用。
体重指数超过25可能降低药物有效性,30以上建议使用铜质宫内节育器补救。同时服用抗癫痫药、利福平等肝酶诱导剂会加速药物代谢,需咨询医生调整方案。
服药后出现严重呕吐需补服剂量。月经延迟超过7天需验孕,异常出血或腹痛需排除宫外孕。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1个月经周期限用1次。
超过72小时可考虑放置含铜宫内节育器5天内有效。短效避孕药需规律服用,避孕套可双重防护性传播疾病。多次无保护性行为应优先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紧急避孕药含有大剂量激素,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周期紊乱、卵巢功能异常。建议同房后立即服用,服药前后两小时需空腹。日常应选择短效避孕药、避孕套等常规避孕方式,每年使用紧急避孕药不超过3次。若月经延迟或出现严重不适,需及时妇科就诊排除妊娠及相关并发症。建立科学避孕观念比事后补救更重要,可向正规医疗机构咨询个性化避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