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怀孕1-14天通常不建议药流。孕早期胚胎发育尚未稳定,药流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主要影响因素有妊娠时间、胚胎位置、孕妇健康状况等。
药流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宫内妊娠。怀孕1-14天属于受精卵着床期,超声可能无法确认妊娠位置,此时药流存在宫外孕误诊风险。需通过血HCG和超声明确妊娠周数后评估。
药流前必须排除宫外孕。孕14天内胚胎可能未完全着床于宫腔,盲目药流可能导致输卵管妊娠破裂大出血。典型宫外孕表现为停经后腹痛伴阴道流血。
哮喘、肾上腺疾病等患者禁用米非司酮。药流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或出血。用药前需完善凝血功能、心电图等检查。
约5%-10%人群对药流药物不敏感。孕14天内激素水平波动大,可能导致药流失败或不全流产,需手术清宫补救。药流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排出。
孕早期药流出血量可能多于常规月经。子宫蜕膜未充分发育时,药物难以完整剥离胚胎组织,可能引发持续性出血或感染,需密切监测血红蛋白变化。
确认妊娠后建议尽早就医评估终止方案。药流后需卧床休息2-3天,避免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保持外阴清洁,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观察出血量变化,若出血超过月经量或持续3周未净需复诊;饮食宜补充高铁高蛋白食物如瘦肉、动物肝脏,促进血红蛋白合成;出现发热、腹痛加剧等感染征兆应立即就医。流产后建议间隔6个月再备孕,给予子宫内膜充分修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