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家泉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眼科
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主要由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引起,可能由眼部局部用药、全身用药、个体敏感性差异、用药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等因素导致。该病表现为眼压升高、视神经损伤等症状,需及时干预以防视力损害。
长期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的眼药水或眼膏可能直接作用于眼部组织,抑制小梁网功能,导致房水排出受阻。常见于过敏性结膜炎、葡萄膜炎等疾病的局部治疗,需定期监测眼压。若出现眼胀、视物模糊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时,药物通过血液循环影响房水动力学。全身用药时眼压升高概率与剂量呈正相关,建议用药期间每3个月进行眼科检查,必要时联合降眼压药物。
部分人群对糖皮质激素呈高敏感性,短期用药即可引发显著眼压反应。这种差异与遗传因素有关,如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患者家族成员更易发病。用药前评估青光眼家族史有助于风险预判。
超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会过度激活小梁网细胞糖皮质激素受体,导致细胞外基质沉积。临床表现为用药1-2周后眼压急剧上升,常见于冲击疗法或大剂量维持治疗,需立即调整用药方案并采取降眼压措施。
持续使用糖皮质激素超过3个月时,房水流出通路发生不可逆结构改变。典型病例见于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建议采用间歇给药或联合免疫抑制剂以减少累积剂量,同时定期进行视野检查和视神经评估。
预防糖皮质激素性青光眼需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优先选用低升眼压风险的激素类型如氟米龙。用药期间保持规律作息,避免长时间低头及黑暗环境活动。饮食注意补充富含维生素B族的粗粮和深色蔬菜,适度有氧运动促进眼周血液循环。出现虹视、头痛等预警症状时须立即眼科就诊,避免视功能永久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