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怀孕五六个月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发育成形,终止妊娠需符合医学指征并接受正规医疗评估。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妊娠终止手术在孕14周后受到严格限制,孕中晚期终止妊娠仅适用于胎儿严重异常、母体生命受威胁等特殊情况。
孕20-24周属于妊娠中期,此时终止妊娠需采用引产术,通过药物诱发宫缩使胎儿娩出。手术风险显著高于早期人工流产,可能出现大出血、感染、子宫损伤等并发症,术后需住院观察3-5天。引产前需完善超声检查、凝血功能等评估,术后需进行心理疏导和避孕指导。医疗条件不足的机构无法开展此类手术,须在二级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医师级别以上医生实施。
若因胎儿染色体异常、严重畸形等医学原因需终止妊娠,需提供产前诊断中心出具的医学证明。孕妇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心脏病等危重疾病时,需多学科会诊评估风险。引产术后可能出现乳汁分泌、抑郁情绪,需加强营养补充和心理健康管理,6个月内避免再次妊娠。
建议所有孕产妇规范进行产前检查,孕11-13周完成早期唐氏筛查,孕16-20周进行中期血清学筛查,必要时通过羊水穿刺确诊胎儿异常。保持规律作息和均衡饮食,每日补充0.4-0.8毫克叶酸,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就医。计划外妊娠应尽早于孕7周内采取干预措施,减少对身体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