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孕妇产后一般可在2-4小时内进食流质食物,6-8小时后可逐步过渡到半流质或软食。具体时间需根据分娩方式、产妇身体状况及医嘱调整。
自然分娩且无并发症的产妇,产后2小时左右可尝试少量温水或米汤,若无恶心呕吐等不适,2-4小时内可进食清淡流质食物如藕粉、蔬菜汤。剖宫产产妇因麻醉和手术创伤,需等待肠蠕动恢复后进食,通常需禁食6小时,随后由医生评估是否可逐步饮用流质。产后早期饮食应以易消化、低脂、低糖为主,避免牛奶、豆浆等产气食物。若产妇存在产后出血、妊娠期糖尿病或胃肠功能紊乱等情况,需遵医嘱延迟进食或调整饮食结构。
产后饮食需分阶段过渡,初期以补充水分和能量为目标,逐步增加蛋白质和膳食纤维摄入。推荐少食多餐,每日5-6次,每次摄入量不宜过多。可选用小米粥、蒸蛋羹、烂面条等食物,避免辛辣刺激或油腻食材。哺乳期产妇需额外增加优质蛋白和钙质摄入,如瘦肉、鱼类、豆腐等,同时注意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若出现腹胀、腹痛或排便异常,应及时联系医护人员调整饮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