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怀孕六个月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需在医生严格评估医学指征后决定。孕中期引产仅适用于胎儿严重畸形、母体生命受威胁等特殊情况,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团队操作。
孕24周后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此时终止妊娠属于晚期引产,手术风险显著增加。操作需通过药物诱发宫缩或羊膜腔注射等方式,可能引发大出血、感染、子宫损伤等并发症。引产过程与足月分娩相似,需经历阵痛和宫颈扩张,对孕妇身心造成较大负担。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引产属于违法行为,医疗机构须核查医学证明文件。
存在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危急情况时,为保障孕妇安全可能需终止妊娠。胎儿确诊致死性畸形或严重染色体异常,如无脑儿、18三体综合征等,经产前诊断中心复核后可考虑引产。所有决策需由产科、儿科、遗传科等多学科团队联合评估,并取得孕妇及家属知情同意。
建议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孕11-13周完成NT筛查,孕16-20周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孕20-24周完成系统超声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转诊至产前诊断中心,避免错过早期干预时机。如有避孕需求应咨询医生选择合适方案,流产后需关注心理康复,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