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红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消化内科
结核药致肝损伤是否需要停药保肝需根据肝功能损害程度决定。轻度肝损伤通常无须停药,中度以上需暂停抗结核治疗并保肝。结核药物引起的肝损伤可能与药物毒性、个体代谢差异等因素有关,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
轻度肝损伤表现为转氨酶轻度升高但无黄疸或症状,此时可在密切监测下继续抗结核治疗,同时联用保肝药物如还原型谷胱甘肽片、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水飞蓟宾胶囊。保肝治疗期间需每周复查肝功能,避免使用其他肝毒性药物,保持低脂高蛋白饮食。多数患者经干预后肝功能可逐渐恢复,不影响抗结核疗程。
中重度肝损伤出现明显恶心呕吐、黄疸或转氨酶超过正常值5倍时,必须立即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住院进行静脉保肝治疗。常用方案包括注射用异甘草酸镁、复方甘草酸苷注射液等,必要时需血浆置换。待肝功能恢复至正常值2倍以内后,由医生评估逐步替换为肝毒性较低的抗结核药物组合,如乙胺丁醇联合链霉素。
结核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避免饮酒及熬夜。若出现食欲减退、皮肤黄染等症状需及时就医。保肝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医嘱,不可自行调整抗结核方案,以免导致结核菌耐药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