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勇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骨创科
骨折固定要点主要包括保持患肢稳定、避免二次损伤、正确使用固定器材、及时就医评估和配合康复训练。
骨折后需立即限制患肢活动,可用夹板、绷带或硬质材料临时固定,避免骨折端移动导致血管神经损伤或软组织撕裂。固定范围需超过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如小腿骨折需固定踝关节和膝关节。
固定时动作要轻柔,不可强行复位或过度牵拉。开放性骨折需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固定,避免污染。固定器材不可直接压迫骨突部位,需垫软布防止压疮。
夹板需贴合肢体弧度,绷带缠绕松紧适度以能插入一指为宜。石膏固定需保持功能位,如腕关节背伸20-30度。使用支具时需定期调整压力,观察皮肤颜色和温度变化。
临时固定后需尽快就医拍摄X线片,明确骨折类型和移位程度。粉碎性骨折或合并血管神经损伤可能需手术内固定,单纯稳定性骨折可采用手法复位外固定。
固定期间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肌肉等长收缩训练,拆除固定后逐步开展关节活动度和肌力恢复训练。使用拐杖或助行器时注意步态调整,避免代偿性损伤。
骨折固定后需抬高患肢减轻肿胀,定期复查观察愈合情况。饮食应增加富含钙质和优质蛋白的食物如牛奶、鱼肉,避免吸烟饮酒影响骨痂形成。康复期可进行游泳、骑自行车等低冲击运动,逐步恢复日常活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