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剑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骨科
脚踝骨折一个月后通常需要4-8周才能逐渐恢复行走功能,具体时间与骨折类型、愈合情况以及康复训练进度有关。
脚踝骨折后1个月内,骨折端通常已完成初步愈合,但此时骨痂强度不足,过早负重可能导致二次损伤。多数患者在4-6周时可开始部分负重训练,需借助拐杖或支具分担体重,逐步从脚尖轻触地面过渡到全脚掌着地。若为单纯性裂纹骨折且复查显示愈合良好,部分患者可能在4周后尝试短距离行走。粉碎性骨折或伴有韧带损伤者,完全负重时间可能延长至6-8周甚至更久。康复期间需定期拍摄X线片评估骨痂生长情况,同时配合踝关节活动度训练和肌肉力量练习,防止关节僵硬和肌肉萎缩。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初期行走时使用助行器具保护患肢,避免跳跃、奔跑等剧烈动作。饮食上增加牛奶、豆腐等高钙食物,必要时补充维生素D促进钙吸收。若出现持续肿胀、疼痛加剧或关节活动受限,需及时复诊排除愈合不良或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