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过的母乳还能再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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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向宁 主任医师

张向宁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妇产科

温过的母乳一般不建议再次加热。母乳中的营养成分和免疫活性物质在反复加热过程中可能被破坏,且温度变化可能增加细菌污染风险。

母乳在初次加热后若未饮用完毕,应尽快冷藏或冷冻保存。冷藏的母乳可在24小时内使用,冷冻母乳可保存较长时间。再次加热冷藏母乳时,需使用温水隔水加热至适宜温度,避免使用微波炉或直接煮沸。加热后的母乳若未饮用完,不应保留再次使用。母乳中的蛋白质、脂肪结构在反复加热后可能发生变化,影响婴儿消化吸收。活性免疫球蛋白和酶类物质对温度敏感,多次加热会导致其失效。

特殊情况下如母乳量极少且婴儿急需进食,可考虑短时间内再次加热,但需确保储存过程规范且加热总次数不超过两次。重复加热的母乳可能出现分层或味道改变,需仔细检查是否变质。任何出现异味、颜色异常或储存超过安全时限的母乳都应丢弃。早产儿或免疫力低下婴儿应严格避免饮用重复加热的母乳。

建议按需准备适量母乳,避免剩余。储存母乳时标注日期时间,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加热前摇晃储奶容器使脂肪分布均匀,加热后立即使用。哺乳器具需严格消毒,处理母乳前彻底清洁双手。若对母乳储存或加热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哺乳指导或儿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