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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成立于对越自卫反击战后的1980年,原名为“南宁地区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1996年更名为“南宁地区复退军人医院”,2004年撤地设市后改名为现在的“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2010年增挂了“崇左市民政医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医院地处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大道131号,总占地面积83亩,总建筑面积12868平方米。医院隶属于崇左市民政局,级别为副处级单位,是承担特殊社会保障任务的全民所有制优抚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接收崇左市、南宁市、百色市复员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中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1—6级伤残军人优抚对象的医疗康复和教育管理任务。我院是全区五家优抚医院中首家通过自治区卫生厅等级评审的医院,是国家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和国家级爱婴医院,是崇左市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残疾等级评定医院,同时也是南宁市、崇左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28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191人,具有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31人,初级职称70人,实际开放病床400张。多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秉承“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民政服务宗旨,按照优抚医院“一专多能”的发展思路,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稳定和发展壮大主营业务的同时,千方百计拓展服务范围,从单一的以精神病诊治,拓展为以精神病为基础,内、外、妇、儿、五官、康复综合发展的现状,特别是医院妇产科业务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区域品牌。
近几年来,医院在财政几乎没有投入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业务收入投入1000多万元购买了数字化X线摄影机、CT等大型医疗设备,医院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同时医院花大力气整治环境,维修改造住院楼,为在我院接受住院治疗的74名优抚对象和其他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环境。2012年医院业务总收入突破4000万元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