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禾健康
2025-07-16 06:16:00 334人阅读
怀孕4周后通常不建议自行服药,需严格遵医嘱评估药物风险。
妊娠早期是胎儿器官发育关键期,多数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胚胎。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片在医生指导下可用于缓解发热头痛,但布洛芬缓释胶囊等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增加流产风险。抗感染药物中阿莫西林胶囊相对安全,而四环素类抗生素会导致胎儿牙齿发育异常。慢性病患者如甲亢孕妇使用丙硫氧嘧啶片需调整剂量,擅自停药可能引发甲亢危象。
部分中成药如感冒清热颗粒含柴胡等成分可能刺激子宫收缩,中药注射液更需谨慎使用。若孕前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帕罗西汀片,突然停药可能诱发戒断反应,需产科与精神科联合评估。接触过利巴韦林等致畸药物者应立即告知必要时进行产前诊断。
孕妇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避免使用既往剩余药物。日常可通过淡盐水漱口缓解咽痛,用物理降温替代退烧药,保证每日叶酸摄入预防神经管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