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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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寒战、头痛乏力、脱水休克等。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病毒、寄生虫、化学毒素或天然毒素污染食物引起,需根据病原体类型采取针对性治疗。
1、恶心呕吐进食污染食物后1-6小时可出现频繁呕吐,常见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或蜡样芽孢杆菌污染的食物。呕吐物多为胃内容物,严重时可伴随胆汁样物质。轻度呕吐可通过口服补液盐缓解,持续呕吐需静脉补液。诺如病毒感染者呕吐症状尤为突出,儿童患者可能出现喷射性呕吐。
2、腹痛腹泻沙门氏菌或副溶血性弧菌感染后6-72小时出现腹部绞痛,粪便多呈水样或黏液便,每日排便可达10次以上。产气荚膜杆菌引起的腹泻常带血丝。可遵医嘱使用蒙脱石散、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调节肠道菌群,严重时需用左氧氟沙星片抗感染。
3、发热寒战志贺氏菌或大肠杆菌O157感染后12-48小时出现38℃以上发热,伴随畏寒、肌肉酸痛等全身症状。儿童可能出现高热惊厥。布洛芬混悬液可退热,但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者禁用止泻药。血常规检查可见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升高。
4、头痛乏力肉毒杆菌毒素或蘑菇中毒时,神经系统症状明显,表现为视物模糊、吞咽困难、四肢无力等。河豚毒素中毒者可能出现全身麻痹。需立即使用肉毒抗毒素血清治疗,同时给予甘露醇注射液降低颅内压。
5、脱水休克霍乱弧菌感染导致米泔水样腹泻,每小时失水1升以上,出现眼窝凹陷、皮肤弹性差等脱水体征。严重者血压下降至90/60mmHg以下,需快速静脉输注乳酸钠林格液。糖尿病患者可能出现酮症酸中毒,需监测血糖和血气分析。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停止进食可疑食物,保留剩余食物样本。轻度症状可口服补液盐防止脱水,出现意识改变、持续高热、血便等严重症状需急诊就医。日常要注意生熟食分开存放,肉类彻底加热至75℃以上,贝类等海产品需煮熟后食用。免疫功能低下者、孕妇及婴幼儿应避免食用生冷食品,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