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终止妊娠的指征主要包括重度子痫前期、肾功能进行性恶化、难以控制的高血压及胎儿宫内窘迫。需由产科与肾内科医生联合评估后决定。
1、重度子痫前期出现持续性头痛、视力模糊、肝酶升高或血小板减少时,可能危及母体生命,需考虑终止妊娠。治疗需紧急降压并预防抽搐。
2、肾功能恶化血肌酐短期内翻倍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超过40%,提示肾脏功能失代偿。此时继续妊娠可能造成不可逆肾损伤,需评估终止时机。
3、顽固性高血压联合使用三种降压药物仍无法将血压控制在150/100mmHg以下,可能引发脑出血或心衰。需监测靶器官损害程度决定是否终止。
4、胎儿宫内窘迫胎心监护异常、羊水过少或胎儿生长受限小于第3百分位时,提示胎盘灌注不足。需权衡胎儿存活能力与母体风险。
妊娠合并肾病综合征患者应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血压及尿蛋白,出现指征时及时就医评估。孕晚期建议每周进行胎心监护及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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