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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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性流产使用低分子肝素保胎一般建议在妊娠12周后根据凝血功能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停药。
低分子肝素常用于复发性流产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血栓前状态等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凝血功能指标,如D-二聚体、血小板计数等。若妊娠12周后凝血指标恢复正常且无其他高危因素,可考虑逐渐减量至停药。部分患者可能需要持续用药至妊娠34周或分娩前24小时。用药过程中需警惕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等不良反应。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避免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同时注意均衡饮食并避免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