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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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腕桡骨远端骨折的伤残等级评定需根据骨折愈合后腕关节功能障碍程度综合判断,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关于上肢功能丧失的条款。
骨远端骨折后伤残等级评定需结合临床愈合情况与功能影响程度。骨折愈合后若腕关节活动度完全正常且无后遗症,通常不构成伤残。若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如腕关节背伸或掌屈活动度减少10-30度,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若出现中度功能障碍如腕关节活动度减少超过30度或伴有关节不稳定,可能符合九级伤残标准。若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如腕关节强直、畸形愈合或神经损伤致手部功能部分丧失,可能评定为八级甚至更高伤残等级。具体评定需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专业检查测量关节活动度、肌力及日常生活能力等指标。
建议患者在骨折临床愈合后3-6个月进行伤残鉴定,期间需遵医嘱进行规范康复训练,包括腕关节主动活动、渐进性抗阻训练及作业治疗,最大限度恢复关节功能。鉴定时需携带完整病历资料、影像学检查报告及康复记录,以便鉴定人员全面评估功能障碍程度。日常应注意避免患肢过度负重或重复性动作,防止二次损伤影响功能恢复。